05
2006
09

美国四大网络公司为政府提供网民搜索纪录

最新一期的美国《世界周刊》载文称,美国四大互联网公司Google、Yahoo、American Online 和Microsoft都保留完整的网民搜索纪录,并“依法”提供给美国的执法单位,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的机会和威胁急遽升高。
  
  当地媒体最近调查了这四家公司对隐私的保护政策,并得出如上发现。至于他们是不是经常提供,四大公司拒绝作答。
  
  尽管关心个人隐私的美国各民权团体,近年不断呼吁国会立法加强个人隐私的保护,各大企业涉及消费者权益时,都有隐私权政策声明,让消费者放心,但实际情况可能不是那么回事。
  
  文章说,在电脑、网络和手机无线通讯发达的e世代中,只要愿意,相关厂商或政府都可轻易掌握某人的行踪、生活习惯,甚至知道其内心的想法。这是有史以来因电子时代带来对人身隐私权空前侵犯的时代。
  
  美国政府早期监视人民的手段,不外乎电报电话通联、监听或信件检查,后来演变为依信用卡消费行为,可轻易掌握个人行踪和消费习惯。个人外出后在哪里加油、吃饭、购物,只要是通过信用卡刷卡消费,行踪都可一览无遗。
  
  但自互联网盛行后,个人在家中的行踪,更可被看不见的人或政府完全掌握。举例说,上网漫无目的地“漫游”,如网上购物、搜寻、阅读,所有纪录都可通过电脑的Cook-ie被记录下来。
  
  此外,个人随身携带的行动电话只要开机,有如带着行踪监视器,政府单位藉卫星定位和电话号码,就可全天候监视个人行动。配合精确度数米的精确卫星定位系统,您到那栋房子、进那个门,都可掌握得清清楚楚。
  
  当然不用说,政府反恐作业中,情报人员搜集特定对象的电子邮件、通联、上网习惯,以便过滤、监视必如家常便饭。美国《外国情报监视法》1978年立法,自1979年迄2004年,政府向情报监视法庭申请1万8761件监听案,只有五件被驳回。
  
  文章表示,自从有了个人电子装备的配合,政府简直如虎添翼。但这不一定是政府专制的结果,而是电子时代带来的副作用,每个使用电子设备的人,都“自愿”被迫受监视。
  
  对极端重视个人隐私权者,除非不用信用卡、不上网、不用手机,或许还能保留一点隐私。而事实上,更多使用先进电子装备的民众可能还懵然无知,高兴电子时代真方便呢。
  
  因此,当生活高度电子化后,政府权力的界线何在?相关企业如何保障客户的个人隐私权?司法单位授权执法人员监视、监听的权限是否太过泛滥?这些注定成为e世代的新议题。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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